这54批(台)医疗器械不符合标准规定,你用过吗?
7月23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质量抽检结果。
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人工晶状体、呼吸道用吸引导管(吸痰管)、光治疗设备等7个品种252批(台)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,共54批(台)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。
部分不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如下:
人工晶状体4家企业4批次产品。
HexaVision SARL生产的1批次肝素表面处理亲水性丙烯酸人工晶状体(代理人:北京千禧金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),尺寸和允差(总直径、主体直径)、光谱透过率不符合标准规定;
Rayner Intraocular Lenses Limited(代理人:北京鑫诺康桥经贸有限公司)生产的1批次注入式多焦点亲水丙烯酸人工晶状体,光焦度不符合标准规定;
Lenstec(Barbados)Inc(代理人: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)生产的1批次人工晶状体,光焦度不符合标准规定;
Bausch & Lomb Inc.(代理人:博士伦(上海)贸易有限公司)生产的1批次人工晶状体,光焦度不符合标准规定。
呼吸道用吸引导管(吸痰管)5家企业7批次产品。
北京红祥聚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吸痰管,管身的实际长度不符合标准规定;
北京红祥聚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吸痰管,真空控制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;
湛江市事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吸痰管,真空控制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;
苏州市日月星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吸痰包,真空控制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;
浙江灵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一次性使用组合吸痰管,真空控制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;
广东龙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吸痰管,端孔的孔径不符合标准规定。
医用电子体温计2家企业2台产品。 东莞市欣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数字式电子体温计,随机文件不符合标准规定; 嘉兴益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电子体温计,显示范围、低温和超温提示功能不符合标准规定。更多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信息,请戳阅读原文。
问题来了,如何正确购买家用的医疗器械呢?
1问问医生的意见,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要到正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,并看其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(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)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,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。
2查看产品的证照要有生产许可(备案)证号和产品注册(备案)证号。想辨真假很简单,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www.cfda.gov.cn就可以查询了。 认清证照后,再带大家掌握一项新技能,认医疗器械的分类。 我国的医疗器械根据安全风险程度,分为第I、第II、第III类,类别越高风险程度越高。 比如医用棉签,“第”字号后面“1”,就是I类医疗器械,风险程度低。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,“第”字后是“3”,则属于III类医疗器械了,是不宜自行购买作为家用的。 所以,要记得咨询卖家,分清产品类别及安全隐患,选购安全性较高的产品。
3购买前后都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弄清作用机理、适用范围、禁忌症等。可别因为使用不当伤害身体啊。
4擦亮眼睛,别被忽悠那些号称“包治百病”等夸大疗效的推销,一定要留神。
像一些健身器材和一些含“保健”功能的衣服、帽子、鞋、袜、手镯、耳环等等可都不属于医疗器械。不要既花了冤枉钱又耽误了病情。
还有,记得留好购买发票哦。
总而言之,医生指导很重要,证照分类仔细瞧,慎信宣传与推销,缴费别忘取发票。